© 一六八出版社   客服信箱:168@168abc.net  總編輯翁立民24小時申訴專線:0927 787 033

翁立民特稿|黃越欽:法官有「不遵守」的義務

(記者翁立民/特稿)詐騙集團劉姓男子為求減刑1/2,自白犯罪之後,究竟應該繳回犯罪所得7千元還是51萬元?大法庭認為是7千元。大法庭並提醒各級法院,這是「統一歧異的法律見解,並拘束未來相關案件。」

大法庭是什麼玩意兒?狂妄得像東廠號令!大法庭到底是哪一路的?什麼來頭?

民刑事庭會議 改名「大法庭」

在這裡解釋一下什麼是「大法庭」:

常識上,一般人以為法官是有「憲法」當靠山,依照「法律」獨立審判,事實上全是放屁!

其實法官審判,還有一個違憲的「上級意見」懸在法官的腦門上面,影響每一件判決,那就是最高法院的法官們所召開的民事庭會議、刑事庭會議、或民刑事庭總會議。

這些會議的決議,全國法官都要像「遵守東廠廠公的命令」一樣,法律之外還有更高的法律,必須切實服從。

這種違憲的會議,藏在法院組織法裡面,現在改了一個好聽的名稱叫做「大法庭」。

如果下級法院的法官,妄想依照憲法「獨立審判」而沒有服從大法庭的見解,沒關係,案件最終還是會上訴到最高法院手裡,怎麼樣?休想逃過公公婆婆的掌控。

大法庭的狂妄 違反釋字530號

24年前就曾經有過一場精采的辯論,當時監察院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一下,司法院常常發布注意事項、行政命令或內規,到底有沒有違憲?

民國90年10月5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發表「釋字第530號」解釋文說,司法院就審理事項有發布規則之權、有行政監督之權、有發布命令的需要、並提供司法實務上之見解。

解釋文還說:「若有涉及審判上之法律見解者,法官於審判案件時,並不受其拘束,業經本院釋字第二一六號解釋在案。」

就憑以上這一句話,足可推翻大法庭這次狂妄的東廠號令:「統一歧異的法律見解,並拘束未來相關案件。」

黃越欽:憲法規定 獨立審判

即使當年大法官會議婉言解釋,卻有人不買帳。例如黃越欽大法官偏偏不吃這一套,他撰寫《不同意見書》,留下幾段經典名言如下:

  1. 1.「最高司法機關就審理事項並有發布規則之權」,本席認為此項見解欠缺法源依據…亦無法由憲法中任何原則引伸出此項權力…
  2. 憲法第八十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獨立審判係指法官為審判主體,不受命令指揮。
  3. 審判獨立之擔保端在排除任何影響,任何行政命令如其對象為法院,而內容又係針對法院之審判行為,不論在外觀上是否係以行政規則之形式出之,或以內規形式假以其他名目如:「有拘束性的釋示」、「注意事項」、「要點」等隱藏,均在排除之列。

黃越欽:根本不允許此種命令

  1. 然解釋文認為司法行政監督之命令如有涉及審判上之法律見解者,法官於審判案件時,並不受其拘束。事實上,企圖對審判行為予以影響之命令,問題不在於法官受不受其拘束,而是根本不允許此種命令存在。
  2. 因此不唯企圖對具體訴訟案件直接影響之命令為違憲,對未來可能進行之訴訟程序間接或從旁加以影響者亦屬之,既使此類命令外觀上具有抽象形式,並未針對任何具體案件者亦然。
  3. 總之,法官對影響審判之命令有「不遵守」義務,並應予以排除,以維護審判獨立。

大法庭 還號令全國法官判案嗎?

看完以上黃越欽大法官的鏗鏘直言,最高法院的大法庭的法官們,還好意思號令全國法官判案嗎?

最高法院大法庭的法官,以違憲為生,視違憲為無物,反覆實施違憲的叛逆行為,卻不知廉恥。

大法庭也許想要飾詞狡辯,少廢話了吧!

大法官黃越欽(左);(右)民國90年,司法院長翁岳生主持大法官會議(中央社記者張天雄攝)

延伸閱讀

藏紅花專文|古有神農嘗百草 今有館長割眾草!

割綠草、割藍草、割小草、割粉紅韭菜、割…我們?

陳文祥專欄|馬斯克遇逆風 流年面相早就露端倪

接下來跟川普會和好、個人身價會再回升,但晚年…

思法人專欄|本欄懸賞 拉高至100000元

看得見的正義:審判公開原則

夢秀專欄|背鍋俠、黃富貴、我們(五)

黃富貴真的不還錢嗎?首信會計師事務所

川普Vs.馬斯克 社群開戰 來龍去脈一次看

馬斯克痛批川普「忘恩負義」;川普叫「瘋狂」的馬斯克離開
訂閱168電子報

專欄文章

為台灣寫耽美小說 中共逮捕百名作家

去年安徽警方收繳罰金9千萬台幣大賺,沒想到今年換蘭州市警如法炮製…

翁立民專欄|台灣《妨害風化罪》二年徒刑 應該刪除

這一條法律是1934年制定的,比大陸法律更老,再過9年就100歲了!

從呂秋遠事件 看檢察官倫理的空窗

真正該受關注的不是八卦,而是背後所揭露出的司法紀律與制度漏洞。

梁辰庚專文|台灣詐欺已動搖國本 一罪一罰才是解方

多人被害、單罪合併,刑責遠遠偏低,政府打詐根本是笑話。

立院二讀通過法庭直播 法官協會反對

大陸12年前就開法庭直播,累計訪問已逾945億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