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法人/台北報導)本欄懸賞拉高至50,000元,徵求天下奇才,幫我認出圖中台南地院106~114年任職刑事審判長法官簽名的三個字。
私刻主管職名章自批公文鋌險違法
偽造文書!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偵查隊許姓警員,警專36期畢業,2019年10月21日分發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偵查隊服務至今。個性內向沉靜的他,工作上未犯過嚴重缺失。不料,這半年來,許員疑似受不了公文稽查催辦壓力,竟私刻主管職名章自批公文鋌險違法,斷送自己大好的從警之路。
台南地院 不如三重警分局嗎?
整事件會被發現,來自三重警分局偵查隊楊姓分隊長的細心,見隊上公文推車堆疊著大批歸檔公文,他好奇隨手拿起其中一件翻閱,發現竟沒印象核簽過這份公文,卻蓋有他的職名章,他仔細查對,發現簽核日期非他筆跡、核印「職名章」也些微不同。為求謹慎,他找來管制考核業務承辦人員,一同到檔案室申請調閱、比對,果然在若干件公文發現,分隊長、偵查隊長的職名章用印是私刻章。他向上通報,分局自檢調查,發現許員從今年4月中旬至上個月14日經手600多件公文,竟有281件公文是用私刻「偵查隊長職名章」、「分隊長職名章」、「代為決行章」自批、歸檔涉不法事實明確。
筆者不禁想問,台南刑事庭法院是沒勇氣自清?還是默認法官可偽造公文書?
法官偽造審判長簽名 嚴重指控?
三重警分局表示,許員經內部自檢調查,疑涉刑法第211條、第213條、第218條第一項之偽造文書罪嫌,上個月22日以「有違紀傾向對象」將他改調警備隊列管,這個月16日自檢調查結束,依偽造文書罪嫌將許員函送法辦。後續將加強教育基層員警、強化法紀觀念,要求落實公文承辦流程,以防弊類似情事發生。
本專欄嚴厲指控台南刑庭有行使偽造公文書,且經數月來懸賞調查,機乎可以確定這審判長簽名大有疑問。
懸賞提高到5萬元 比對簽名一槍斃命
借鑑三重警分局偵查隊,採自檢調查比對,台南律師公會提供台南地院刑事庭所有法官供《168專欄》讀者與思法人聯手抓怪,比對48位法官姓名,羅列出較有可能的:王惠芬、黃鏡芳、蔡奇秀三位,請提供卷宗裡的法官簽名互核比對,是否行使偽造公文比對卷宗內法官簽名即可一槍斃命。

(本文為作者林孟漢編輯及其個人體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