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李震華律師)監察院前秘書長李俊俋因私用公務車接送愛犬美容,引發社會譁然,已於前日請辭生效。此事件不僅暴露公器私用的亂象,更將各界對政務官與公務員濫用公款的關注推向前台。與此同時,民進黨團於6/2日針對藍白陣營提出的廢除監察院議題回應,強調民進黨早在過去八年已提出修憲廢除監察院的構想,並成立修憲小組,無奈藍白陣營始終拒絕參與。民進黨團批評,藍白陣營未積極跟進改革,毫無誠意可言。
筆者痛批,李俊俋請辭只是平息民怨的個案,並無法掩蓋政務官與公務員普遍存在的公器私用問題。因為公器私用的調查不應僅限於監察院,而應擴及全國所有政務官與公務員,特別是針對濫用公務車、司機派遣及餐費報銷等行為進行全面徹查。
公器私用在政務官與公務員中已成常態,其中尤以餐費濫報最為嚴重。許多官員以公款大肆請客吃飯,隨後憑發票核銷,甚至將公款用於經營私人人情關係,這種行徑在升斗小民眼中實在無以認同。筆者認為,當局應立即啟動全國範圍的調查,嚴查公款請客吃飯的亂象,縱使是首長有特別費可以犒賞下屬,但總不能不時像過年過節一樣大吃大喝。
依法來看,用公務車去辦私事,司法實務上多以刑法背信罪起訴判刑,少數則認為設及貪污治罪條例的職務上圖利罪,罪刑不輕,國人不可小覷!
談及廢除監察院的爭議,筆者認為民進黨團的說法是「倒反天罡」。因為監察院作為國民黨創黨領袖孫中山先生五權憲法的重要組成,國民黨難以主動推動廢除。然而,民進黨作為執政黨,若真有心廢除監察院,應自前任總統蔡英文完全執政期開始,即積極提出具體方案公開向社會說明,爭取認同,但事實恰好相反!民進黨反而在深藍立委的支持下及多數公民團體的反對聲中,硬是將國家人權委員會塞入,強化監察院的存在,並把廢除監察院一事打假球推給卸責任給門檻過高的修憲;到去年賴政府上台,不僅不理會藍白的修憲廢除呼聲,更是違背自己黨綱再度強化監察院地位,一邊阻擋立法院分享調查權及新增聽證調查權,一邊還讓監察院主動成為聲請憲法審判的原告,事到如今,竟顛倒是非把責任推卸給藍白陣營,其心可誅。
筆者強調,若民進黨真有誠意廢監院,此時應主動提出,若藍白陣營屆時仍不配合廢除監察院,民進黨才有充足的談資公開質疑對方立場。
筆者必須慎重指出,即便無法立即廢除監察院,也應考慮比照“凍省”,凍結其人事預算及運作,在野藍白2黨正是有意於此,大幅刪除其預算及不同意提名新監委。對此,民進黨若真有意廢除監察院,應順勢而為,明正言順,也有下台階。尤其,陳菊上台擔任監察院長時公開說讓她是最後一任院長的心願,在她如今重病住院可能往生之時,幫她圓滿一件對全民的承諾:廢監院光榮離開。不要讓她萬一不幸往生於監察院任上,辱沒她身上台灣人原先對民主改革的寄望!!
筆者分析,監察院早已名存實亡,功能形同虛設,彈劾總統權已被立院及憲法法庭拿走,彈劾政務官因為增修憲法條文倒閣設計及審判權在司法院的懲戒法院,而幾乎已無用武之地。何況學理上,早早便指出欠缺質詢權及預算審核權的監察院,就是紙老虎一隻,毫無憲法上制衡監督行政及司法的功能!筆者「所屬司改協會曾接獲陳情,監察院雖通過提起非常上訴的決議,卻因檢察總長多次不予執行,導致監委耗費資源召開會議、邀請學者專家研究,卻毫無實質效果。這樣的機構存在意義何在?」
監察院早已無法發揮原有設定的作用,廢除監察院可說是全民共識,執政民進黨應順應民意盡快依照其黨綱廢除之,早日回復三權分立的民主憲政常軌。尤其在憲法法庭新釋憲官員到立法院聽證備詢時說謊不用受偽證罪處罰及拒絕提供資料可不受行政處罰款的事況下,集中力量在改革彈劾政務官的憲政設計上,及以代替監察增強立法權為切入點,回頭與在野黨重新修護、協商,並配合進行必要的司法改革,如檢察官起訴與否的事後監督審議機制、法庭直播條件、檢察長直間接民選等,以回應民眾對攸關公平正義的民主在法治面深化改革的殷切期待。
(本文作者李震華律師為台灣司法改革關懷互助協會理事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