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憲法法庭周五(7月19日)裁定,國會職權修法有關「聽取國情報告」、「聽取報告及質詢」、「人事同意權行使」、「調查權行使」、「聽證會舉行」及「藐視國會罪」等規定周五起暫停適用。
用白話文翻譯:大家討論「國會改革法案」的重點,大法官都裁定暫時停止適用。民間期盼以國會聽證調查權,追查執政的民進黨弊案,如雞蛋、光電、快篩、疫苗、獵地、蔡英文論文…,全部遭到憲法法庭沒收。
本報認為:憲法法庭悍然侵犯立法權,等於是司法權淪為執政黨的護院家丁,摧毀三權分立的機制。
立法院於今年5月28日三讀通過國會職權修法相關條文,行政院提出覆議遭立法院否決,總統於6月24日公布,國會職權修法法律已於6月26日生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賴清德、監察院先後到司法院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另外,113年6月24日修正公布前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第45條及第47條規定得暫予適用。至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其餘規定,尚無暫停適用的迫切必要性,此部分暫時處分聲請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