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初,大陸《人民法院案例庫》上線,並對社會正式開放,此案例庫收錄的都是經過最高人民法院審核通過的,對複雜疑難案件有裁判示範意義,對法官辦理類案有參考指導的價值,也給公眾的行為提供邊界。
其中有一樁「熱點案件」,被稱為「PUA第一案」,就是「牟某某情侶精神虐待案」,這個案子在台灣《168周報》的助力之下,入選人民法院案例庫,成為權威案例。
(所謂PUA,全稱Pick-up Artist,多指在一段關係中一方通過言語打壓、行為否定、精神打壓的方式對另一方進行情感控制和操縱的行為。)
創造性案件 1+1等於2的證明
就像自然科學的定理新發現,「創造和創新」總是浴血奮戰後被普遍接受,真理總是掌握在少數人手裡。2020年本報以《不寒而慄的愛情》為題進行連續報導,並沒有引起廣泛重視,大陸在剛報導的時候,對於是否屬於隱私和是否違背新聞倫理也是遭受較大爭議。
現實的世界,總會因為多數的腐朽觀念造成重重限制,《168周報》連續報導「台灣裕隆集團陳法科案」就是在這樣一個大背景下,升級了PUA的範圍,從PUA的環境突圍出來,是中國第一個性侵名譽的成功案例,區分了人格尊嚴的界限。
PUA廣泛存在 裕隆案件方法創新
為什麼能稱為第一呢?PUA的範圍大到文化政治,小到職場家庭情侶,每個人一生都生活在PUA的環境裡,被PUA包圍。日常生活中的精神虐待具有隱蔽性,羞辱性,貶低性的特徵,很難被發現和進入單一的司法程式進行偵辦。而「台灣裕隆集團陳法科案」,它不僅是一個單一機械的司法系統的案件,而且是法學家所青睞和信任的法律科學的案件。
「陳法科案」橫跨了不同的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媒體監督,跨地域的融合了台灣的檢察署和法院,杭州市台辦,杭州公安局,國家金融監管局,行政機關內部不同職能的制約和對抗,公安同時擔任行政職能和刑事司法職能。
不僅如此,「陳法科案」的版圖還包括:政治經濟、意識形態、日常生活、幻想世界、科學證明、媒體代表、公共利益…,最終證明了「台灣裕隆集團陳法科案」具有社會危害性的價值判斷結論。媒體只不過是平面層面的總結性呈現。
喪失理性 無法救贖虐待者和受虐者
最近台灣電影《周處除三害》在大陸的票房達到6.6億人民幣(約台幣29億),片中主角陳桂林,陸續除掉兩害,最後被除的是他自己。陳桂林他的精神欲望是英雄人物,就像一場自殺式襲擊,激動人心讓人感動,這個裡面依然是一種情緒價值的滿足,屬於病態式的自戀,而不是理性的精神力量。
自戀人格是沒有邊界的,他善於迎合他人服務他人,聖人形象魔鬼內心,就像裕隆陳法科口頭禪是「你想要什麼?」用欲望的思維模式引誘他人,隱蔽性的掌控他人,因此他的周圍都是被欲望牽引的同類人,也就是「被PUA的人群」。
欲望並不可怕,可怕的是這個裡面並沒有理性、沒有應該、沒有正確、沒有真心、難以窺探出虐待者的真實面目,因為他只是一個低能量的影子,沒有真實面目,需要通過他周圍的觀眾反射他自己的面目。
江湖團體對抗 形成集體的PUA
我們拿已經有了結論的「台灣裕隆集團陳法科案」作為例子,PUA系統性的壓力和困境在哪裡?
去年台灣女星大牙(周宜霈)指控藝人「黑人」陳建州11年前對她性騷擾,我在168周報寫一篇專欄《台灣的ME TOO運動為什麼陷入了僵局》,後來我都看到台灣官方一直在轟轟烈烈的修法,落實到現實卻是如此困難。
2024年台灣新修訂的《性別平等工作法》的規定,(一)增訂了「權勢性騷擾」以及「最高負責人」的定義。(二)明確被申訴人具權勢地位,雇主于調查期間得採取之暫時性作為(三)修正條文第27條,增訂利用權勢或最高負責人為性騷擾之最高5倍懲罰性賠償規定。(四)修正條文第32條,增訂被申訴人為最高負責人或雇傭人,不服雇主所為之調查或懲戒結果,得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
「裕隆陳法科案」雖然比去年台灣的ME TOO風潮更早被揭發,但卻顯示出一種跟法律思維反向的操作模式,這個就是江湖文化的身影,例如:企業人情世故,忠心犧牲奉獻,兄弟姐妹愛家愛公司,抱團取暖有情有義,說一套做一套,集體包庇精緻利己。這些現象在無知人群中傳播,形成集體的PUA。
低智的狂妄 是PUA的土壤
裕隆公司內部是如何形成思維防火牆一樣的頑固觀念的呢?在他們眼裡,「法律就是坐牢的法律」、「法律就是強制執行的法律」,這已經形成了固定的依賴路徑,跟台灣所宣導的「民主法治」相去甚遠。裕隆只能依賴公權力和公共資源才能處理內部環境,也就是說,裕隆的生存方式僅僅依賴法律或是他律,沒有自律的能力,所以「陳法科案」只能淪落到:1.看作是誰的心情在起作用?2.誰跟誰勾結起作用?3.誰又花了多少錢?4.要求低級技術層面的證據去隱晦的羞辱他人。
這種缺少整體性和分析判斷的低能和弱智,常常在小團體大行其道。現代社會的複雜性,法律的強制干預越來越弱,以企業市場作為子系統,企業的內部本該建立一種自我反思結構,以引導企業創造性、批判性和持續性地思考如何提升自治能力,而不是訴諸法律子系統中的規範指令和高度權力干預。
企業拒絕反思 民主法治的危機
個人和企業自行閉環,不認錯也不改變,公共理性失效,這是現代社會的危機,也是民主法治的危機。
裕隆公司的陳法科可以換一個馬甲,換一套說辭,換一個深情的人設,但是他不會對他自己做過的事情做賠償責任,行動沒有從原點開始,改變也不真正發生,結果就是集體撞牆。民主法治需要的是成熟理性人,需要是公民,需要的是公共領域的理性交往。個人主義活在頑劣的幻想中,無法觸及真正的社會,也無法實踐和改變認知,也無益於社會,從而成為了社會負擔。
可可的反抗路徑 法理權威的實踐
在裕隆陳法科的案件,倖存者可可個人的反抗,走的是一條社會科學的路徑,是法理權威的實踐。有一個的無形系統存在於社會中,這個無形的系統處處設置了邊界和制約,內藏於系統內部的規範才是客觀真實的存在,自然科學的規律和神的規律屬於同一種規律,這種存在不以我們某個人的想法為轉移,這樣的規範就像牛頓第一定律,是串聯在社會科學的內部,媒體和法律都作為社會科學的一個子系統。這種設計代表一個外部世界的神,稱為國家理性。
個體的自由精神 統一於國家理性
當事人可可作為PUA的反抗者,內在神性就顯示在用法學實踐勾勒出規範和事實之間的合理性與正當性的界限,可可反抗的運動軌跡就是自由意志的精神力量的軌跡,就代表了道德法則,上升到了普遍的意志和和規則,重新劃分了規範執行的邊界,讓規範之間的矛盾從無序在走向了有序,對日常生活中的迷惑性的概念道德,用否定之否定的反思審查,從理性對理性的監督這樣一個像地球在宇宙中的運動軌跡一樣屬於螺旋式上升的運動軌跡,最後形成閉環的定義道德的本質含義。從現象世界走進了精神內核世界,這才是一個精進的過程。這是一個PUA的衝突過程,也是從知識到真理的追尋過程,個體的內在精神所代表的自由與公共利益的體系達成了統一的認識。這就是理性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