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中央投資、欣裕台公司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國民黨興訟8年,期間經大法官釋憲、一審判決,國民黨連續敗訴,案件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周四(1/25日)駁回,國民黨擁有這兩家公司共156億元的資產全數充公。
朱立倫:沒收合法財產 記入歷史
在敗訴消息傳出後,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表示,民主政治可不可以把一個政黨合法取得的財產,透過這樣特別的條例,把他沒收,這個將來由歷史公斷;國民黨被清算、沒收財產已經8年,我們沒有任何黨產與資源,但我們走過辛苦的這幾年,我們不怕任何困難。
朱立倫說,國民黨被民進黨清算、沒收財產已經不是新聞,已經將近8年,今天司法確定,這也是將來會記入歷史。至於中央黨部,朱表示,使用的每一個空間都是國民黨以一年4千多萬租金租來的,都是合法的。
一審:黨產會認定屬不當財產
回顧8年前,黨產會於民國105年11月29日命令國民黨移轉其持有的中央投資公司及欣裕台公司的全部股權,轉為國有,國民黨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民主國家政黨的本質,其正當財源應限於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的捐贈、競選費用補助金及其孳息;政黨依其他方式所取得財產,皆與政黨本質不符,應推定為不當取得的財產,國民黨應舉證其黨產為正當,若未盡舉證責任,經黨產會認定屬不當取得財產,應命該政黨於一定期間內移轉為國有。
國民黨往年收入 仰賴政府補助
北高行認定,國民黨於民國60年間以張心洽等自然人名義出資新台幣3500萬元設立中投公司,62年間增資1億6500萬元,共計2億元,但國民黨自42年起至61年止,每年度預算都仰賴政府補助收入,其比例佔國民黨每年收入的5成至9成,絕大多數年度都在8成以上,黨員黨費收入則只佔年度收入的2%至4%,無法支應國民黨每年度的支出,其預算累計不足額達2億3519萬2269元。
中投公司的財富 全靠盈餘轉增資
因此可見國民黨對於中投公司2億元的股權出資,並不是來自於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的捐贈、競選費用補助金及其孳息等符合政黨本質的正當財產,中投公司之後的資本增加均來自於這些不當財產為基礎的盈餘轉增資所致,而與符合政黨本質的正當財產無涉,由此可知國民黨所持有的中投公司股權,屬於不當取得財產。
法院指出,欣裕台公司的資產全部分割自中投公司,並不是由國民黨另行出資成立,其間既無增資,就沒有正當財產來源。
國民黨一審輸了 二審又輸了
北高行合議庭認為,中投公司既然屬於不當取得財產,則原處分認定國民黨持有欣裕台公司的股權,同屬不當取得。因此國民黨持有的中投公司、欣裕台公司全部股權均為不當取得的財產,依法應移轉為國有,判決國民黨敗訴。
後來,國民黨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周四駁回上訴,仍判國民黨敗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