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光育)大家好,我是鄭光育。
「藍白合」目前沒有成功,但是雙方確實已經3度談判了,這樣的談判有沒有犯罪?我們只要從「炒股議長」李全教的賄選案就可以找到答案。
台南市議會議長李全教於2014年想要花錢收買一名候選人(無黨籍),但是被拒絕了,想賄選給錢卻給不出去,看起來賄選沒有成功,結果法院認為李全教提出「不正利益」為條件,於是成為「預備犯」,必須坐牢。
幾個部會給你 我看起來像乞丐
那麼朱立倫和侯友宜,到底有沒有向柯文哲提出「不正利益」呢?
柯文哲在11/4日公開說:「你不能說我就是大黨,我就是要拗你,我不要跟你比民調,你當副的,我如果那個(當選)我幾個部會給你!我們人活在世界上要有骨氣,要有理想,我如果答應他的條件,我看起來很像乞丐。」
柯文哲乞丐說 證明朱立倫犯罪
這一段話就是很有名的「乞丐說」,人盡皆知了。
「幾個部會給你」這種條件交換,就是法律上的「不正利益」,雖然柯文哲沒有接受朱立倫的條件,還沒有實施犯罪行為,但是按照法律規定,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仍然算是犯罪。
我們不用爭辯,李全教就是因為買票遭到拒絕,法院判決認定是「預備犯」,所以仍要坐牢9個月。
李全教賄選案 賴清德不進議會
回顧台南2014年爆發的李全教議長賄選案,當時民進黨議員被收買跑票,選出國民黨的李全教擔任議長,台南市長賴清德一怒之下232天不進議會,後來李全教的議長賄選案在2019年12月被判刑確定,李全教去坐牢9個月。
這種劇情,與朱立倫及侯友宜現在的處境很像,柯文哲的「乞丐說」證明朱侯二人是賄選的「預備犯」。
我查判決書 李全教賄選沒成功
根據我查閱李全教的判決書,非常有意思,法院說:
- 李全教派人遊說一名原住民議員候選人「接受企業家的捐贈,當選議員後要在議長選舉中投票支持李全教」,所以是「期約賄選」,但是這位原住民候選人沒答應,所以李全教是賄選失敗。
- 李全教請人去遊說「期約賄選」,內容大意是:「這個政治獻金很安全,絕對不會是我李全教(的錢),我做生意的朋友很多,我隨便找10個、20個人匯政治獻金專戶,這都是合法的,選前給100 萬,當選後再給100 萬。」
- 但是對方拒絕李全教的賄選,至於其他種種,大多證據不足,因此只能認定李全教所採取的是「預備行求賄賂」模式,且都是「自己不出面」、「先與親信謀議後,再由該親信進行預備行求賄賂」。
我將陸續提供李全教的炒股手法
查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0條,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84 條,兩者規定幾乎差不多。
所以李全教坐牢的理由,比對現在的「藍白合」,兩者一模一樣。
一般人只知道李全教是政客,其實李全教炒股不比吳光訓少,吳光訓炒股判刑定讞之後,下一個就是李全教,我將複製吳光訓案,會陸續公開提供資訊給司法機關!其中「樂事綠能」就有非常多光電弊案配合炒股的資料,這些都經不起考驗。
民進黨太不專業,根本不懂股市,我將陸續提供李全教的炒股手法,包括黑道、司法白手套、光電利益、嫖妓(性變態要求)等,保證比吳光訓更精采!
(未完待續,本文僅表達鄭光育個人立場。)